互联网金融支付的发展
2022-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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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社会非常讲究“银货两讫”—尤其是个人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天经地义—货可以是某一种具体的商品,也可以是某一种没有物质形态、但的确能感知到的服务。早年电商的领域,仅仅是“具体的商品”:电商就是卖东西的。但今天意义上的电商,已经跨过了这个界限:它们开始卖服务。线上完成交易,线下你自行去体验或享受这个服务。
未来的消费,将在很大程度上被切割成两个部分:交易归交易,产品/服务交付归产品/服务交付。这两者出现了分离。线上交易线下体验在我们消费者这一环有两种可能。第一种:在发现某一种商品后,先去线下体验,觉得不错,跑回线上去交易。比如说你在书店里翻到一本书觉得不错,但你明白当当、亚马逊等平台一定有折扣销售,于是你跑回线上去购买。这种情况被称为“减少试错成本”。毕竟,没有看到货的确有可能买错,所谓可以退货不付钱,很多情况下难以为之—这一点,相信任何一个有频繁网购经验的人都经历过。一项来自益普索的调查表明,有这样行为的消费者并不在少数。总样本为1000名、年龄在18~50岁的有网购经历的消费者,有23%表示自己总是或经常会采用这种方式,50%的被访者则表示自己有时会这么做。想象这样一种情境:你踏入一家书店,拿起一本书,翻了几页,觉得不错。于是,你拿出你的手机,启动微信,打开扫一扫,对书背后的条形码照了一下,你的手机上立刻返回了这本书的一张页面,内含了几个电商的链接(比如当当、亚马逊),价格清清楚楚标在那里,不仅有折扣,还有电商们之间的比价。
你发现亚马逊更便宜一些,点击了那个链接,购买页出现,你下了单两手空空地离开了书店。但是,你已经完成了交易,或许明天,这本书就该送货上门了。这就是第二种线上交易线下体验:交易并不是你和售货员之间的事,而是你通过移动互联网和系统之间的事。看上去在同一个场所发生,但交易和体验的确是由两条路径完成的。有人甚至拿起过一罐杀蚊剂扫过它的条形码,一样可以发现有哪几家电商在销售,比价如何,一样可以完成交易。这一类型的交易体验分离甚至会发生在任何一个地方而不是仅仅在商店里,比如你跑朋友家里去,听朋友讲起某件货品如何价廉物美。亲自把玩过后,你完全可以掏出你的手机来扫一扫那件货品的条形码,在移动设备上完成你的交易。而根本无须说“好,我记下来,赶明儿去商店里买一个”。
另外一个更有影响力的科技公司苹果则开设有大量的实体店让用户去体验把玩它的产品,从而产生消费欲望。实体店对消费的促进作用不能抹杀,作为消费者的我们,不得不承认的是,当我们拿起一款商品在手中时,只要体验足够良好,我们会产生原来并不曾有的消费念头。
目前来看,互联网金融产品的销售,目标消费者还是低端用户。金融行当,其实是不太讲究长尾效应的,金融业的核心法则就是有钱才能赚钱。一位瑞银的私人理财经理,成为其客户的门槛就是数百万瑞士法郎。长尾效应为什么玩不起来呢?一个很简单的事实就是:大比例的财富捏在小比例的人手里。中国的基尼系数很高,普通老百姓人数再多,凑一起的钱,顶不上那些为数相对少的富豪们。而他们,才是金融业真正看重的人群。即便是股市这种人人都可以参与的游戏,也是所谓主力庄家说了算,不是小散户做主。在证券这一块,有消息说国金证券和腾讯合作,要联手打造网络券商云云。这个合作说到底是经纪业务领域的,夹杂着一些理财产品兜售。零佣金在2002年前后就已经实行,不算什么噱头。 证券市场开户销户还要由本人当面办理,很难通过互联网远程操作(尤其是销户环节),这次合作能吸引到多少新开户,并不好讲。至于拿着QQ号就可以炒股票,炒作成分居多。老实讲,券商经纪业务,除了开销户这一环,10年前网络化程度就已经很高,今天还要再进一步网络化,空间非常有限。互联网金融销售,本质是让用户更加方便操作,这件事的确有其意义所在,但要说意义怎么重大,以致撼动整个银行业,未免放话过早。
真正存在生命力的,是P2P。这是一座普通用户和中小企业之间的桥梁,它是真正意义上利用到互联网,让互联网因子渗透到企业的财务中的。所谓互联网向企业的全面渗透,这应该是一个重要的维度。虽然目前来看P2P的整体规模,比起互联网理财产品小很多,但它的未来,非常值得期许。有一些政策上的动向,也可以看出管理当局对P2P的看法。比如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一项司法解释,梳理和定义了什么是“非法集资罪”。这对P2P是利好,因为,非法集资罪是一个很大的政策风险。如果这个罪名得以厘清,P2P会得到助力。从宏观意义上讲,P2P比各类“宝宝”更符合整个经济的需要,因为P2P能够切实解决大量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在整体国民经济中占比极大的中小企业,是国家不可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帮助它们解决资金需求,是符合国家利益的。只是P2P的水更为浑浊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