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吧网状告盛大文学垄断 被驳回诉讼请求
202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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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读吧网运营商北京书生电子公司(以下简称书生公司)发动的首例反垄断纠纷案于10月23日上午在上海市一中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被告盛大文学未构成滥用市场地位,不属于垄断。对书生公司的诉请不予支持。
2008年5月,两作者以“不吃西红柿”的笔名在读吧网上陆续发表连载作品《星辰变后传》。在此之前,盛大文学所属的上海玄霆娱乐公司曾委托朱洪志以笔名“我吃西红柿”创作《星辰变》并在起点中文网上连载,双方约定该作品的著作权归玄霆公司。2009年1月1日,《星辰变后传》的两位作者在起点中文网上发表致歉声明,并从即日起立即停止未经授权作品《星辰变后传》的继续创作。
书生公司由此认为起点中文网的运营者以胁迫手段要求《星辰变后传》两位作者停止为读吧网继续创作,并发表致歉声明,还限制其他网站转载该部作品,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定交易的行为,遂提起反垄断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仅凭北京书生公司提供的宣传内容难以认定盛大网络与玄霆公司在中国网络文学市场已经具有支配地位,其提供的证据也不能证明该两公司曾采取胁迫手段。《星辰变后传》的作者采用与《星辰变》作者相似的笔名,并在创作时沿用《星辰变》中的人物、情节、环境等要素,这种创作方式会使读者误认为两作品之间存在关联,其目的在于借助《星辰变》在网络上积累的人气吸引读者,上述行为确有不当之处。从盛大、玄霆公司行为的正当性判断,认定两被告未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遂判决驳回原告北京书生公司的诉讼请求。昨天,盛大文学对外宣传负责人表示认可法院的判决结果。